合肥出台“十不得”规范办学,严重违规将撤销教师资格

来源:合肥晚报
浏览: | 时间:2020-10-28 10:17:45
    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、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、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……

      10月26日,合肥市教育局发布《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“十不得”》,严格为全市中小学校、教师办学以及教学行为划定“办学红线”,违规者严重的将依法撤销教师资格。
 
    “此次发布的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‘十不得’,主要是为引导学校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,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、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,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。”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,其内容主要涵盖: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;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;不得随意占用体育、艺术、综合实践等课程;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;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;不得侮辱、歧视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;不得举行周考、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;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;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;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。
 
    “对实施上列‘十不得’行为之一的,一经查实,由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根据管理权限,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。”根据市教育局要求,查明有违规行为的,将撤销涉及学校的示范学校、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;取消2年内评奖评优资格;取消2年内申报民办学校奖补资金资格。对涉及的校长、分管校领导进行约谈、诫勉谈话、通报批评,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或者组织处理。对负有责任的班主任、教师等人员予以相应处理;符合撤销教师资格情形的,依法撤销教师资格。
 
    与此同时,教育主管部门还将开展督查督办,对“十不得”落实情况开展明察暗访,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、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。
 
    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“十不得”
 
    一、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;
 
    二、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;
 
    三、不得随意占用体育、艺术、综合实践等课程;
 
    四、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;
 
    五、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;
 
    六、不得侮辱、歧视、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;
 
    七、不得举行周考、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;
 
    八、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;
 
    九、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;
 
    十、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。


| 相关新闻

合肥市第一中学教育集团、第六中学教育集团、第八中学教育集团、一六八中学教育集团正式成立,标志着合肥市全面实施普通高中集团化发展。
浏览:6次  时间:15:05

为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,教育部将在供给精准、硬件扩容、导师提质、教学创新、监管到位等方面发力,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不下降。
浏览:6次  时间:10:10

12月1日,教育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京召开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部署做好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浏览:6次  时间:11:29

昨天,据从省委组织部获悉,为推进安徽省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,安徽省决定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选调3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安徽干事创业。
浏览:5次  时间:10:25

  近日,北京市教委颁布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》,明确为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划出二十条红
浏览:5次  时间:09:11

近日,教育部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574号(教育类433号)提案的答复中表示,关于将幼儿园纳入义务教育体系,教育部组织专家做过研究论证。
浏览:5次  时间:09:27